关于举办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
十周年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县区信联办,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普及信访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干部学《信访条例》、工作用《信访条例》、全民守《信访条例》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市信访局决定举办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以及信访工作相关知识。
二、竞赛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20日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面向社会,参赛人数不限,每人限交一份答题卡。
(二)竞赛题及答题卡于5月8日在《白银周刊》和白银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上公布。
(三)请按照答题卡上的要求准确填写个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
(四)在OA系统上参赛人员的答题卡于5月20日前送达或邮寄至市信访局办信科。各县(区)参赛人员的答题卡于5月20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信访局。
(五)答题卡填写不全、涂改、不清晰、超过时间未送达的不参加评奖活动(邮寄答题卡者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市信访局汇总有效答题卡后,由竞赛评委会进行评分,并在白银市信访局官网(http://www.bysxfj.gov.cn)上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 6名;
二等奖 12名;
三等奖 20名;
设优秀组织奖3个。
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市信访局所有,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
联系人:王天麟 徐宇婷 联系电话:0943-5912608
白银市信访局
2015年5月7日